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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社区医疗监管缺少配套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1:54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马述

  近日记者走访哈尔滨市社区医疗机构发现,由于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建设不完善,发展社区医疗拨款等举措难以有效施行,同时监管方面也缺少法律依据。

  《指导意见》难施行

  据了解,早在1999年,国务院十个部委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就社区卫生服务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其中规定,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要调整卫生经费的支出结构,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安排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工作经费。目前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专项经费标准,总体上按社区居民人数来定,人均每年2元。

  但记者了解到,由于缺少强制规范,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及时足额领到经费。

  哈市南岗奋斗社区居民约6万人,政府应拨款12万元。道里经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居民3万7千人,政府应该拨款7万余元。奋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每天接诊患者数十例,经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每天接诊患者30例,但这两所社区医院的经费难以按时发放。

  据悉去年哈尔滨市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的财政拨款数字竟为零。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称,有关部门对于这笔必须支出的经费的发放是“以奖代拨”。也就是说这笔钱发放与否要看“赏”。

  据了解,哈尔滨市筹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初,首先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此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花费数万元配备了微机员、计算机和管理软件。可是有些社区医院档案一俟建立即成“死档案”,至今躺在资料室里睡大觉,未发挥应有作用。据了解,之所以国家指导意见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与缺少相关的明确法规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据了解,部分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二级医院,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所回报。许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享受全额固定工资待遇,不与举办主体医院效益挂钩,这让许多同事红眼。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把向其主体医院转诊病人,视为一项“硬指标”。绝大多数举办主体医院却从来不把病人康复阶段的康复、护理服务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双向转诊难以有效实施。

  违规经营涂黑“公益”

  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举办主体有二三级医院、企事业单位和民营资本等。其中一些多年全靠自营收入维持开支的社区医院,“千万百计”创收,让社区医院难保公益本色。

  为维持正常开支,哈尔滨市南岗一社区医院将部分房间出租给某私立中医诊所。该诊所与那家社区医院共用一个出入口,前来就诊的百姓难辨它们“公私”身份,影响了社区医院的公益事业形象。

  利用管理上的空档,个别黑诊所假冒社区服务行骗。哈市道里区某医院的退休医生赵某,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竟然在道里区安国街114号,打起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旗号,进行非法行医。很多百姓以为是社区服务站,前来点滴就诊。该诊所被卫生监督部门取缔。

  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由于利益驱动,个别社区医院竟扩大医疗服务范围,道外区个别社区医院竟违规向心理疾病患者出售精神药物。

  虚假宣传误导了百姓。哈尔滨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举办主体是一家二级医院。该中心共有医护人员40余人。可是这家二级医院宣传板上的文字却表达了该二级医院已完全实现向社区医院转型的意思,宣传板上写着,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医护人员“230人”。记者了解到,这家二级医院负责人有意模糊举办主体医院与社区医院的界限,与其他医院争抢医疗服务市场。

  老百姓看病贵主要集中在药费和手术费两项。记者发现在社区医疗服务收费方面,表面文章多,而实际优惠少。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该中心提供免费健康咨询,就诊免挂号费,辅助检查优惠10%。然而该中心出售的药品却没有优惠价。记者发现,社区医院开设地点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制约,随意设点。哈市一家社区医院设在一居民小区住宅楼的一二层。该医院X线机房的楼上为住宅,隔壁为一家经营红火的汽车配件商店。如果X线机房墙壁放射防护涂层破损,缺乏及时维护和监管,就可能给邻近居民和商家造成放射性损害。

  众多社区医院设置在居民小区,附近居民感到隐忧,随着社区医院的发展,这些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用放射线的安全防护也应引起卫生部门高度重视。

  亟需配套法规支撑

  目前哈尔滨市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标准。然而记者登录哈尔滨市卫生局网站,在“政策法规”之“基层与妇幼类”分类网页里,却找不到哈尔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标准。

  记者随即与哈尔滨市卫生局基层妇幼处负责人联系,要求了解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概况和相关考核标准,但遭拒绝。该负责人说关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调研、规划工作不属于政务公开内容。

  据那位负责人讲,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下发以来,他们正在制订规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卫生部门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做依据。据了解,我国广西自治区,以及兰州、西安等地都颁布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或暂行办法,具有一定强制力。而哈尔滨市在这方面尚无管理办法。哈市卫生局一名工作人员认为,制订相应法规的时机“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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