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谁的网,业主无权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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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5:20 深圳晚报 | |||||||||
上谁的网,业主无权选择? 小区住户分前后两期入伙上网分属两家运营商 本报记者张玲报道梅林建×苑小区入伙两年多,小区住户在网络上分为两“派”:1、2、3栋属于一期工程,用的是B运营商的网络,4、5、6、7属于二期工程,一直用的是A电
管理处称与开发商有协议 叶先生平日喜欢上网,但是不满意A运营商的网络,于是与B运营商联系希望转换B的网络。按理说,B运营商在一期铺设了网络,要连到二期是相当容易的。可是B运营商的工程师十分为难,因为管理处不放行,无能为力。 记者昨天和管理处林经理了解情况得知,该楼盘在建之前,开发商与A运营商签了协议,只允许A的网络在二期铺设,不允许第二家运营商进驻。林经理表示确实有住户反映这个问题,管理处之前与A运营商沟通过,A运营商不太愿意让别家运营商也进来。林经理说,还会继续与这家运营商做进一步沟通。 业主是否授权成核心问题 “一般来讲,同一栋大楼多家电信运营商应该是可以并存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童新律师以自己所在楼宇举例说。童律师认为,业主是否有授权开发商来决定通信方面的配套安排是问题的核心。很简单,看购房的买卖合同里是否有相关的条款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开发商就没有充足的理由要求业主必须使用指定的运营商网络。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这种情况涉及到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建议业主可向通信主管部门投诉。 叶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算再观察几天,看管理处与B运营商的进一步沟通是否有积极的结果。如果不行,他会考虑律师的建议,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