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90万 一对“鸳鸯”获刑1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4: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武法 记者 杜雯 李凌鹏) 一对情侣,对外谎称男友是名牌大学毕业,开了公司,以高额回报诱惑别人投资,顺利骗取“投资款”90万,挥霍一空。近日,武侯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和蒋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2月至2004年4月期间,李某吹嘘男友蒋某是上海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开了家投资公司,生意很好,如果投资,会有年利润40%的高额回报。经过游说,他们顺利骗取了刘某等人的信任,获得投资款共计92.85万元。蒋某拿出其中部分资金,投资进了股市,结果亏损了20余万元。其余的资金,被蒋某和李某挥霍一空。 2005年4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将二人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