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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 须严格执行审定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1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根据我市教育部门确定的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全市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综合高中)必须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各学校分校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总数的20%以内,定向生计划为该校招生总计划的15%。

  根据中招相关规定,由市教育局下达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综合高中)分区县计划,各区县教育局拟定本区县各学校分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主管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的宏志班和西藏普通高中插班生计划含在各校总计划内。西安幼儿师范学校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区县教育局加大对辖区内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监管力度,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能力和上年度高中实际招生人数及毕业人数核定招生计划。普通高中要按照设置标准控制新生年级班额(普通高中标准班额为45-50人)。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依据办学条件,确定学校规模,合理安排年度招生计划,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各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总数的20%以内。

  2006年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省级重点高中继续招收定向生,定向生计划为该校招生总计划的15%。

  又讯(记者陈新)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高中学校特色建设,课程改革实验区在中考中实行特长生单独录取制度。

  特长生的范围包括:三年来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会、艺术活动、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或电脑机器人比赛中获奖的考生,在国家体育或艺术等级测试中达到一定等级的考生,在公开出版的书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作品或科技方面论文的考生。具体标准由市、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考生毕业学校初审后统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复审。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各高中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情况,确定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资格和人数比例,审批各校制定的报名条件、资格认定方式及录取办法等,向社会张榜公示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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