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今后水涨船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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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4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皓)昨天上午市民政局宣布,本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已制定出台,今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全年1580元,各区县可以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区县人均收入、消费支出与全市平均值的比例,做相应的调整。据悉,本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科学计算依据。 今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1580元,这是市民政局会同市统计局依据对全市1%农
各区县政府按照维持当地农村居民衣、食、住基本生活需要,参考水电、燃煤(柴)以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因素确定低保标准,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据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2年本市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以来,全市共有4.27万户、7.93万农村低收入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制定,区域间保障水平不均衡,多数区县特别是山区县保障标准仍然偏低,农村低保家庭生活拮据的现状没有根本转变。以北京为例,朝阳区的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为人均3600元/年,而延庆县仅为人均1000元/年。 新的调标机制实施后,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制度,为县区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具体操作办法。北京市民政局明确表示,新机制实施后,区县仍有很大调标自主权,对于朝阳、海淀、丰台、顺义等高于全市平均标准的区县,绝不会要求其降低补助标准。RJ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