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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套内面积减少公摊却增多 开发商未违反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5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苏必庆)新买的商品房套内面积缩水,但公摊面积却增多,销售商却未能作出解释。一怒之下,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新加坡城的10多名业主联合起来向工商部门投诉。但记者从房产部门和工商部门了解到,开发商的做法并未违反合同。

  家住南宁市五一东路的黄先生2004年10月按揭购买了新加坡城28栋的一套商品房。
按合同约定,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16.04平方米,套内面积104.87平方米,公摊面积11.17平方米。

  即将入住新房的黄先生日前发现,由南宁市瑞柏测绘公司提供的测量数据却是:套内面积104.26平方米,比合同约定少了0.61平方米;公摊面积12.69平方米,比合同约定多了1.52平方米。这一少一多,误差是2.13平方米。虽然误差在合同约定的误差比3%以内,但黄先生为此要多付一笔钱。黄先生按常理推算,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应该也相应减少才对,为何现在却是反比?开发商是不是在打擦边球?黄先生将自己的疑问向销售商提出,销售商也回答不上来。

  黄先生同时发现,和他同一栋楼的很多人持有同样的疑问。由于销售商回答不了业主的问题,大家意见很大,决定联合起来集体向工商部门投诉。

  5月2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新加坡城的销售商。一位姓甘的负责人面有难色地说,他们只负责销售,纯技术问题得测绘公司的技术人员才解释得清楚。

  瑞柏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对此作出解释:新加坡城套内面积减少主要是阳台面积减少,估计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误差。至于公摊面积计算,他们是严格按照计算公式进行计算,这一计算方法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的,他们公司对测量数据负责。他还说,之所以会出现误差,是因为开发商在预售时是完全按图纸测量,但施工过程会有其他因素导致误差,所以现房和预售房的面积会有轻微差别。

  南宁市工商局合同所所长周朝阳告诉记者,新加坡城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他们接到过不少这样的投诉。但按照合同法,开发商的做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并未违反合同。

  南宁市房产局的有关人员说,测绘公司的测量是依据有关公式进行,他们是不能够随意加大或减少面积的,黄先生他们碰到的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但如果业主对测量结果不满意或觉得不合理,他们可以在找到依据后,申请仲裁。编辑:王香菊作者:苏必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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