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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载客工强奸小老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3:1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文弈 小茉)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女轻信老乡的谎言,付出沉重的代价。近日,被告邹某犯强奸罪被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邹某系一名来自福建连城的摩托载客工,33岁。2005年12月27日22时许,他在集美区杏林内林村双丰自选商场门口遇见同乡19岁小妹子小红(化名),便过去和她搭讪。邹某与小红的父亲及叔叔都住在杏林某村,又是老乡,经常往来,因此与小红也很熟悉,小红称
其“大哥”。

  邹某说要带小红出去玩,天真的小红遂高兴地搭上轮摩托车去兜风。当该摩托车行至灌口镇三社村东蔡社高速公路人行天桥边的一条小路时,邹某强奸了小红。(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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