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保零售药店 今年不超过120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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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6: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吴子因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本年度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20家以内,如果出现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材料等情形的,3年内不得申报定点资格。 新办法加强了医保定点机构的处罚和管理,凡是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
据悉,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报工作将于6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广州本年度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20家以内。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包括:本统筹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药诊所、参保单位兴办的对内服务医疗机构和分布在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范围内的其它医疗机构。本市其它区域暂不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有意申报的单位可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询和下载有关表格。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