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遭强奸怀孕父亲羞愧自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0: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自己有妻室,竟残害邻居幼女,致其怀孕,并使受害女孩父亲羞愧自杀。5月25日,这个老色狼被安庆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2005年农历正月中旬一天下午,桐城市某小学六年级学生耿某(1992年1月23日生)来到邻居被告人陈某某家,陈趁机将耿某奸淫,后在同年2月至8月间,陈多次将耿某骗至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致耿某中期妊娠,接受引产手术,耿父因羞愤至极于2005年9月4日自缢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本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多次奸淫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并导致被害人中期妊娠,其父自缢身亡,后果严重。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等损失计7595元。 (吴问银 记者 张兆年 何保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