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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拒绝“环检”可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8:2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5月 27日讯(记者成跃文通讯员葛晶晶)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还需进行环保排气检测,否则将被罚款1000元。记者今天从市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了解到,为保证已经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是没有进行尾气检测的机动车辆检测,他们今天公布了两处机动车尾气检测点,如果机动车车主拒绝排气检测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市环保部门将按每辆车处以 1000元的标准进行罚款。

  据了解,在市南和市北区注册过的机动车今年1月至5月进行过安全技术检查,但是没有进行机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测的车辆,在6月3日前到中汇机动车检测站(市北区合肥路676号);而在四方、李沧区注册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但没有经过排气检测的机动车,同样要求在6月3日前到元顺机动车检测站(李沧区重庆中路211号乙)检测。

  记者从市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了解到,自从今年4月份开始实行简易工况法以来,市内四区共检测3.5吨以下汽油车近2800辆,合格率达到 85.7%。但是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没有按规定排气检测。

  市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气检测,如果机动车车主和使用人拒绝机动车排气检测或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他们将对每辆车处以1000元的罚款。

  同时他们还提醒说,机动车排气检测实行社会化,检测由具备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承担,环保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若车主发现检测机构存在强行指定维修厂家等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 8289992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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