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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为主 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免于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9:0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湟源县检察院对一起抢劫数额小,且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又系初中在校学生的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马某(17岁)、丁某(15岁)、蒲某(14岁)、李某(14岁)、马某(15岁)、唐某(14岁)、李某(15岁),于今年3月23日晚、26日凌晨,两次结伙对该县某中学教师和某酒店工作人员进行抢劫,抢得现金98.5元和一部小灵通。县检察院在审查这起案
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抢劫的数额小,且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又系初中在校学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故作出对这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该院还针对这起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组成了一个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参与的帮教小组,多次深入走访其家庭和所在学校,积极实施帮教措施,并召集家长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座谈。目前,其中的5名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顺利返校学习。 (作者:徐顺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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