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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劫匪抢劫后戏弄受害人被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3:0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珉琦) 22日13时30分许,张大姐(化名)在长春市大马路和三马路交会处某办公楼内被一名男子抢劫,事后那男子竟屡次打来电话戏弄她。

  劫匪被烫伤都没罢手

  当日,张大姐办完事后匆匆向楼外走去,行至2楼的走廊时,突然,一名男子窜了出来
,并用一把小刀逼住她的脖子:“不许动,别出声!”这光天化日之下突来的抢劫吓坏了张大姐,慌乱间她滑倒在地,右手杯子里的热水洒了出来,把她和劫匪都烫伤了,但劫匪并没有因为疼痛撒手,反而一把将张大姐拉进不远处的卫生间。

  情急之下张大姐大声呼救,劫匪有些慌了,抢过她的皮包逃跑。据了解,包里有30余万元钱的存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现金、手机等物品。张大姐急忙到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新春派出所报案。

  两次约见受害人 两次未露面

  当日17时许,张大姐家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里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是张大姐吗?我这有你的存折和身份证,想要的话咱们好商量。”张大姐一看,来电显示上的号码正是她被抢手机的号码。这一回,张大姐没有报警,竟选择了与劫匪以2000元的价格“买”回证件和存折,并约定当日20时在人民广场附近见面。

  张大姐如约到达约定地点,可是在那等了一个多小时劫匪也没露面,张大姐放弃等待。

  没想到当日深夜,劫匪再次打来电话,约张大姐第二天在“老地方”见面,张大姐又答应了。可是第二天晚上,劫匪又没露面,张大姐拨打自己被抢的手机号码,听到的是关机提示。

  除了抢劫,他还盗窃

  在此期间,南关公安分局责成刑警大队责任6中队和新春派出所组成专案组正马不停蹄地奔波在侦破的路上。经过近4昼夜的走访,发现家住幸福乡附近的金某有重大嫌疑。

  26日19时许,专案组在双阳区将躲到奶奶家里的金某抓捕归案。经讯问,金某交代了抢劫过程,还一并交代了24日在长春某大学

女生宿舍盗窃的犯罪事实。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抢劫、盗窃的金某竟然只有16周岁。

  金某初中毕业后开始学习美发,22日在三马路附近找工作时,由于内急就到某办公楼寻找厕所。从厕所出来后,他发现了正从楼上下来的张大姐,见张大姐穿着时尚又挺漂亮,金某先是萌生了抢劫的念头,抢劫过后,又想戏弄一下张大姐,也就是说,案发当晚他给张大姐打电话约定“还”证件时,自己根本没打算去。但据了解,金某第二次约张大姐“还”证件时,他倒是去了一趟约定地点,看到张大姐确实在等待后就离开了,此后就把手机卡和有关证件全扔了。

  金某交代,盗窃女生宿舍是在24日20时30分许,那天他到家附近的某大学院内打篮球,发现二楼的一间女生宿舍静悄悄的,而且没关窗户,于是就顺着一楼的护栏爬了上去,一顿乱翻后,拿走一部

笔记本电脑、两台数码摄像机和两个钱包等物品。

  昨日,记者见到了金某。金某说,由于爸爸患病,平时家里的生活全靠妈妈捡破烂维持,这回自己犯了罪,真不敢想家里会怎样。他希望记者告诉他的同龄人,千万别像自己一样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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