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为报答父母恩情贴广告卖眼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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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2:57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毛学文) 昨天上午,一张写有“本人愿卖自己的眼睛”的白纸贴在中国中医研究院眼科医院门口墙上。贴纸条的男子称,自己身患肺癌,欲将卖眼睛的钱给父母,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除该医院门口的小广告外,在门前的公用电话亭上也贴有同样的一张卖眼睛的广告。
昨天上午,记者通过纸条上所留电话找到欲卖眼睛的男子。该男子自称姓苏,今年29岁,几年前从山西的一所大学毕业,两个月前被确诊为肺癌,因家在农村,父母已60多岁,几个兄弟姐妹读完大学,家里欠下10多万元的债务。 “兄弟姐妹们也混得不好,没有钱资助我治疗,”从男子电话中的声音听上去,其情绪非常低落。 男子自称未婚,目前因无钱治疗,只能断断续续喝些中药,“现在只想卖了自己的眼睛,把钱给父母,报答养育之恩。”武警总医院眼科一女值班医生说,个人买卖自己的人体器官行为不妥,也绝对不会被医院接受,即使捐献人体器官,也要通过相关部门,办理严格手续。 昨晚10时,该男子来电称,愿意将眼角膜捐献出去,而不再卖眼睛,但受捐人要肯定其行为是爱心行为,考虑到其家庭状况,对方需给一定数目的款项,作为对其父母养育之恩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