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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租农民两鱼塘改作游泳池 土地部门:此举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7:1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宾阳讯(记者丁后锋 韦继川)一名南宁老板租下宾阳县芦圩镇塘村两个大鱼塘后,投资近百万元改成了两个现代化游泳池,并对外营业。土地部门认为,将鱼塘改作游泳池,属违法改变土地用途。

  5月26日,记者来到距离宾阳县城3公里的芦圩镇塘村时,在路边就看见了“莲花泉游泳池”的广告牌,进村走了1公里小路才找到这个游泳场。游泳场内除了门票室
、更衣房以外,还有小卖部和泳场休息场。游泳池坐落在稻田、鱼塘和民房当中,和四周简单的民宅成鲜明对比。记者沿着两个游泳池走了一圈,发现装满水的小游泳池硬化水底积满了污垢,大游泳池的水中有小鱼在穿梭,显然很长时间没有人光顾了。紧靠游泳池的是一个大约6亩的鱼塘,鱼塘外面是成片的稻田。

  在游泳池做工的一名村民说,这个游泳池原来是两个大鱼塘,去年,南宁一个老板以每年4000元钱租下来,然后投资了上百万元,改造成游泳池。该村民说:“去年5月份开放后,最多一天有过400多人,现在很少有人来游泳。”另一村民说,游泳池票价很便宜,大人每次3元,小孩每次2元,附近村民每次才1元钱。

  一名男工人说,20亩的大游泳池水深4米,5亩的小游泳池水深3米。他说:“我们这里的水是从地下冒出来的,有过滤网,大游泳池的水过滤后流到小游泳池,小游泳池的水过滤后流到鱼塘,我们还经常用石灰消毒。”

  采访时,游泳池内一条蛇突然蹿到地上,几名工人花了好大工夫才把蛇抓住。记者问:“游泳池经常有蛇出现呀?”工人们异口同声地说:“不要紧的!”

  对于鱼塘改作游泳池,该村的大部分村民认为,鱼塘改作游泳池,不仅可以给农民增收,而且还可以安排农民就业,附近村民还可以来游泳,没什么不妥。也有个别村民说:“现在把鱼塘改作游泳池,以后说不定还会把农田改作市场。没了土地,农民靠什么吃饭?”

  对此,宾阳县国土资源局吴光东副局长说:“鱼塘改作游泳池,并对外营业肯定违法。”他说,鱼塘虽然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旦出租给私人老板做游泳池营业,就必须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因为他已经把生产用地转为了经营性用地。但是,像这种把鱼塘改成经营性游泳池的做法,违反了土地法,即使上报到土地部门,土地部门也绝对不会批准的。编辑:黄皓作者:丁后锋 韦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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