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砸坏自动取款机 高某获有期徒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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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9:44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高某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因自己操作失误,造成银行卡被取款机“吞吃”,为泄私愤,高某便将自动取款机砸坏,并推倒一台自动查询机。日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高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5年11月23日,高某在哥哥家喝酒,凌晨一点左右来到西宁市东大街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东大街支行自动取款机前,取出100元钱后,高某想再次取钱,结果银行卡被“
在审理中,高某解释自己的行为时说,自动取款机“吞”卡之后,他非常生气,想把自动取款机砸了后取出自己的银行卡。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案值达77000余元,数额巨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做出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 (记者 赵仰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