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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用路灯电查你没商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44 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

  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 张强 淄博台记者 马玉春报道

  这天一热,路边的小摊、烧烤店就火了起来,哎呀,人一多,这用电量还不得呼呼得长啊,可是淄博的一些不法业户,人家的电费不但没长,反而比平时还省不少呢!有啥节约电费的好办法啊!那还不是盗用路灯用电呗!

  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从路灯上“偷”来的电,不仅用来照明,还接在了冰箱上。电线这头连着路灯,那头就伸到了店里,尽管进行了巧妙地伪装,还是被执法人员看出了破绽。插头放在外边,线却引进店里。原来,这些“电耗子”为了图省事,把电线直接接到路灯的灯座上,有的干脆改装了路灯插头,一到晚上,就插上自家的插头,盗用公共照明用电。

  根据《淄博市市政工程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移动、拆除、改动照明设施或者使用路灯电源的,将受到处罚。执法人员立即拆除违规设施,并依法对这些“电耗子”进行了处罚。

  我当是什么好办法呢?原来是为了一己私利,破坏公共照明啊!这样的电耗子,该查!你要真想节约用电啊,把心思多用在开发新

能源、研究新的节能装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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