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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真件立案 宁波镇海法院首次大胆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29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郑淑红 巢时芳)镇海法院注重以民为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大胆创新,灵活地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启动了全市首起传真件立案,有利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月25日,临下班时,镇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传来一阵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立案法官接起电话只听电话那端传来一位女同志急切的声音:“我现人在杭州,原来借钱人答应今
天还钱给我,我今天赶到杭州去要钱,那人又说钱不还我了。我看借条的诉讼时效等我明天回来就要过了,法院能否现在给我立个案。”法官忙说:“你不要急。先把借条、身份证和诉状等材料用传真传过来,我们审核一下。”过了一会儿,法院传真机内传出了对方的材料。法官接过材料一看,借条上写着:“包蕾于2004年3月25日向徐晓灵借款人民币2万元,约定2个月内归还。借款人包蕾”,今天是2006年5月25日,确实是最后一天了。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合法的切身利益应当维护,何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诉状后还有七天的审查期。法官立即回复电话,告诉当事人传真件均已收到,所有原件必须明天依法按期提供。对方在电话那头松了口气,连连说道:“镇海法院,谢谢了。”第二天该当事人如约提供了诉讼材料原件,立案庭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将已立的案件移交到审判庭进行审理。

  镇海法院立案庭自荣获“文明窗口”、“区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以来,立案庭全体法官一直以公正、文明、廉洁、高效为服务宗旨,大胆地、不断地创新,灵活地、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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