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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儿童节 南京的单亲儿童,你们过得好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3:1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儿童节前夕,两份来自南京两级法院的调查报告,引起记者注意。

  它们分别来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玄武区法院。虽然抽取的调查样本各有不同,设计的提问方式也不太一样,但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和关注投向“单亲儿童”——这个伴随“离婚大战”而生的特殊群体。

  南京的单亲儿童,你们过得好吗?

  七成家庭收入低于700元

  婚姻解除、家庭破裂,不可避免地给抚育孩子带来一系列问题,如:抚育费、探视权、子女心理、教育等。南京玄武区法院的民庭法官,从该院2002年到2004年审理的1920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中,选出194件涉及子女抚养的案件,并对部分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回访。

  调查主要采取面谈或电话访谈的方式。受访者中,家长年龄在30至50岁,孩子的年龄在5至16岁。

  受调查家长中,70%为普通工人,其中约30%的人称自己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他们的学历基本在高中或以下,月收入基本不超过700元,有的还不足500元。

  对直接抚养孩子的家长而言,离婚后抚养费是孩子从对方手中获得经济帮助的唯一途径,但他们认为目前抚养费标准太低:第一、法院判决的月抚养费,60%还不到300元。这些钱在孩子上小学时还勉强够用,一旦上了中学就明显不够,特别是在孩子择校以后。第二、他们普遍感觉无法确定对方的实际收入,更对据此确认的抚养费表示怀疑。第三、他们中有35%的人认为对方不能按时甚至不给付抚养费。

  而给付抚养费一方的受访者,则认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抚养费给付标准太高。

  低收入者认为,只有在总收入扣除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等后,才是自己的实际收入。如果将未扣除前的收入视为实际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标准,自己根本负担不起的生活水平会更低。

  高收入者则认为,按这个比例支付抚养费,“连孩子带大人都够养了”。

  拒绝探视情况很难解决

  调查回访显示,未直接抚养子女方中,约有60%是不定期探视子女的,有时甚至只能用通电话来替代探视。“探视不能影响孩子学习”,在这一点上双方意见相当一致,可父母们重视孩子学习的同时,却忽视了子女的感情需求。

  直接抚养子女方对待探视权的态度很矛盾: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他们愿意对方探视子女。但他们中80%也坦率承认,由于以前的感情纠葛、现在的生活和工作等压力,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在子女面前流露出对对方的怨恨情绪,不想让孩子同对方过多地接触。

  个别受访者甚至认为,如果离婚时子女还小(3岁以下),干脆不要探视为好,也便于子女适应新组成的家庭。

  拒绝探视的情况在现实中还是少数,但却很难解决。比如受访者秦某,离婚时3岁的儿子归前夫抚养,但前夫拒绝其探视。起初秦某还到幼儿园偷偷看儿子,但前夫知道后百般阻挠。秦某至今已有两年未见过儿子,但她并不想通过法院(无论是单独诉讼还是申请强制执行)见到儿子。她觉得那肯定会伤害孩子,会“把事情全搞糟了”。

  受访者王某的前妻也拒绝他探视儿子,现在他每个星期都偷偷去学校门口看儿子,并要求孩子和他一起保守这个“秘密”。王某虽然无奈,但也不想再通过法律途径“探视”,觉得那样会把孩子牵扯进来,让孩子难“做人”。

  八成孩子觉得孤独

  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教育问题一直是一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单亲儿童心理上的缺陷甚至行为障碍,在本次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

  80%的家长认为他们的子女在性格上偏于内向,与人相处、交往的能力不强;有的孩子甚至比较悲观,有孤独感。多数受访的家长承认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一般,即使学习比较努力,在其他各方面的表现也很一般,而且朋友很少。

  绝大多数受访家长表示,在教育子女问题上心理比较矛盾,有“重不得轻不得”的感觉。

  为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几乎所有家长都选择将离婚的事告诉学校和老师,以求得学校和老师的帮助。因此,虽然多数子女在学校的表现一般,但都没有出现早恋、泡网吧、逃学、离家出走等极端行为,家长们普遍认为这与学校和老师的管理和教育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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