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法院查封财产 方某被处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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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5:0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谈卫峰)以欠债为由,强行运走法院查封财产的案外人方某,5月25日被刑事拘留。这是上海法院首起案外人非法转移法院查封财产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2005年10月,南汇区法院受理了南汇某工业公司等单位申请执行上海某制衣公司财产纠纷案后,依法查封了上海某制衣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今年3月20日深夜,外地一企业的
经南汇警方侦查,今年4月27日,转移到外地的机器设备全部被追回,案外人方某也被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