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不报案民警开车去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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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0:2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因受害人不愿到派出所报案,昨上午,江北区刘家台派出所民警驱车到石桥铺,将其接到派出所做笔录。 19日上午,家住石桥铺的曹小姐在五里店被抢手机。她打电话到刘家台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让她到派出所做笔录。曹拒绝,只讲述了被抢经过,也没留下联系电话。27日,一抢手机的团伙被该所抓获,交代出抢曹手机一案。
为找到受害人,民警从嫌疑人的手机里查号码,挨个打,最后找到曹的手机号码。由于该手机已被抢匪卖掉,民警又去查曾经与该号码通话最多的电话,找到曹的朋友,最后找到曹的住址、新电话号码。联系上曹后,曹还是不愿到派出所来做笔录。昨上午,民警只好驱车到曹住处,将她接到派出所做笔录。 曹称,因怕报复,才不敢来派出所报案。 记者莫雪庆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