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交警 接受委托办理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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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0:2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截至昨日,高速交警福州一大队收到了10封假“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其中9封发往省外。目前,除了上海一名车主上当受骗外,未发现其他人受骗。 假通知书上“福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通知)书”和落款处的“福州市高速交通警察大队”的单位名称竟然不一样。且假通知书上设计了一个表格,上有小车的资料、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及小车的照片,照片中小车的车牌号要认真辨认才能看清楚。而真的通知
在委托书里,骗子称经公安部门同意,交警大队特推出代办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可接受车主的委托,帮忙办理交通违法处罚处理,收费标准是省内每事件35元、省外各地每事件50元,并附有代办收款账号。 高速交警福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高速交警大队从未推出代办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异地委托受理处罚单可由邮局办理。 刘龙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