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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两度遭遇临时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0:31 新京报

  第一次险损失订金,第二次获赔5000

  本报讯(记者张汉宇)昨日,读者肖女士致电本报热线63190000称,她两次通过房产中介买房,都遇到房主毁约涨价情况。

  据肖女士介绍,她4月时,通过一家中介买房,并交纳了2万元订金。但后来,中介
却称房主要求涨价,她拒绝后,经过一番交涉,才最终拿回订金。

  5月7日,她又委托顺驰房地产中介公司定福庄店帮其购房,缴纳了2万元的订金,并于19日缴纳了21.5万元的首付款。“房屋总价是57.5万元,另外36万贷款。”肖女士说,在办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出现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号码不符情况,“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办理相关证明,可是一直没有办成。”肖女士说,27日,中介公司称房主要求涨价。

  “涨到65万,我肯定接受不了。”经过协商,中介答应赔偿肖女士5000元违约金,但她认为,她的损失不是5000元钱就能弥补的。

  昨日,顺驰房地产中介公司定福庄店王店长表示,出现上述情况是由于肖女士本人的原因。“她所提供的贷款材料里的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里的号码不一致,并且开具的证明也不符合规定。”王店长说,由于肖女士自身的原因耽误了房屋过户时间。在房主要求涨价的情况下,如果肖女士不能接受,公司只能按照约定赔偿其5000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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