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乱收费致车主自杀事件现疑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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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1:27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去年以来,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强行拦截入境货车,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万元以上,且不出具任何凭证,不少车主把潼关戏称为“鬼门关”。河南省巩义市一车主张建勋,因在过潼关时被工商人员非法罚款2.7万元后,不堪重负,回家后竟服毒自尽。 报道一经披露,引发巨大波澜。一时间,全国上下关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
车辆是否运假 “我们拦查的都是运假车辆,而且都是根据举报的车牌号进行拦截,并非随意设卡。”5月24日,渭南市工商局和潼关县工商局首次对违规收费事件做出回应。 据陕西省工商局提供的《关于潼关县工商局查处河南巩义市不法商贩运销冒牌电线案件情况的报告》显示:2005年7月26日,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举报,提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配合,于次日凌晨3时查扣一辆牌照为豫A73365的蓝色解放车。经查,车上所装的5吨电线全部仿冒陕西立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产品。 自杀是否与罚款有关 “媒体所报道的自杀者叫张建勋,被处罚时间为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但是根据案卷,当时被处罚的人是张建勋的弟弟张建伟,时间为27日凌晨3时许。”陕西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徐君峰说。 他介绍,从去年7月至今年3月,在潼关工商部门的办案记录上,车主和当事人都没有出现过张建勋的名字。 对这一问题,媒体报道也出现了另一种说法:张建伟只是替张建勋开车,豫A73365真正的车主是张建勋。 工商执法是否违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7条和第53条规定,本应对当事人拉运的冒牌电线予以没收,并处罚款。但在执法中,工商人员只罚了款,对假冒产品责令其拉回生产地自行销毁商标。” 陕西省工商局局长李仲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媒体报道,“乱收费事件”被曝光后,“潼关这几天清净多了,路上也没有人敢违规收费了”。但是,事件也带来了暂时的“后遗症”,陕西方面有官员透露:“这两天,已经没有人敢查假冒了。” 哈尔滨交通稽查黑幕 设套罚黑车导致司机自杀 时代商报讯 据法制早报报道,2005年11月7日8时多,哈尔滨五常市山河屯镇居民韩建秋驾驶自用红色捷达车和朋友到阳镇拉大米,途中一人说要去看病,想正好顺路搭他的车。车开出不远,被自称是五常市交通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拦截,说他是非法营运。原来稽查是一大早藏在这里“钓鱼”的。 3天后的11月10日,五常市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韩建秋拘留,8天后,改为涉嫌“伤害罪”。 其实早在2003年六七月份的一天,嵩山路6号院内,一个4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因无法交纳巨额罚款,和执法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失去理智的他终于把一桶汽油浇在了身上……后来,当地的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此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系自杀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