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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逝后家属发现医院结账清单改动32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36 现代快报

  2004年7月1日,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刘老先生到医院复查取药,当时医院检查发现刘老先生心肺功能都很正常。但是一夜之间刘老先生突然病危,于7月13日去世。家属发现,在医院的前后两份结账清单上,一共有32处医药费用的改动,特别是抗生素“铃兰欣”由90支变为18支。家属由此产生怀疑,刘老先生的死是否是因为医院用药治疗失误所致?昨天下午,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焦点一】

  慢性病为何住进ICU?

  法庭上,老人的儿子陈述说,刘老先生当时已经患帕金森氏综合征8年,一直在南京某医院就诊。2004年7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刘老先生被家人带到该医院复诊取药。刘老先生的儿子说:“父亲入院时,院方对他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细致的检查,结论就是帕金森氏综合征,心肺功能等正常。”为此,他们特地向法院出示了当时的住院记录,上面的入院诊断一栏写着“帕金森氏综合征”,入院时情况为3(一般)。“帕金森氏综合征是慢性病,当时的情况根本不算危重,医生却让老人住进了ICU重症监护室。”刘老先生的儿子在法庭上愤怒地说,之所以出现这个情况,是因为ICU收费要高得多,一天要收费3000多元。

  但院方却辩称,当时刘老先生的病情完全符合入住ICU的条件。医院的相关人员在法庭上说,当时据医生初步诊断,刘老先生是重症营养不良,根据他们的临床经验,此类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极有可能会引起呼吸道等感染,在ICU重症监护室治疗是最佳的选择方法。所以这是院方为病人考虑。

  【焦点二】

  医院有没有用错药?

  “7月2日,当我们再次去探视父亲时,发现他全身浮肿,神志不清,医院动用了一切抢救措施,采用了吸氧呼吸器、心脏、血压等监控仪器。”刘老先生的儿子在法庭上出示了检查记录,并指着这张检查记录解释说,7月1日17:00之前,刘老先生的心肺等各项功能都很正常,但是从18:00开始,这些指标就突然变化,处于危险状态。“老人为何突然病危,我们怀疑是医院用错了药。”

  针对刘老先生的家属提出的这一疑问,院方回应说诊断治疗是没有问题的。

  【焦点三】

  危重病人能否转院?

  7月8日,刘老先生突然转院了。“我们是被迫的。”刘老先生的儿子在法庭上说,“医院多次要求我们转院,我们当时不同意,但是医院还是把父亲转到另一家相对条件较差的医院,并让我结清医药费。转院的时候,老人的状况极不平稳,被转到一个条件很普通的医院后没过几天,就去世了。医院为什么在完全有条件、有技术的情况下,不对病人进行抢救治疗,而是积极地要将病人转走,究竟是为什么?是不是为了推卸责任?”

  医院给出了完全相反的说法:“刘老先生转院的时候还算平稳的,而之所以要让他转院,是因为他当时患有其他传染类疾病,已不是我们这家专业医院所能治疗的了。”

  【焦点四】

  结账清单为何改动32处?

  在法庭上,刘老先生的儿子出示了两份结账清单,一份的时间是2004年7月8日,即转院的当天,一份是7月16日。同是一家医院对刘老先生的治疗,但不同之处就达32处。刘老先生的儿子在法庭上解释了为什么出现两份清单的原因:“2004年7月8日转院的当天,医院要求我们结清医药费,并打出了一份住院明细结账清单,这是医院打出的第一份清单。但是由于我们没有带够现金,就先将清单带了回去,后来由于忙着转院,我们也没有再去结账。7月13日,父亲转院5天后去世。7月16日我们到住院处结算缴费,并带回了第二张明细清单。”第二张清单的费用是23575元。第一张清单费用为23604元,后来他们发现,这两份清单竟有32处不同的地方。

  刘老先生的儿子说,之所以置疑清单的真实性,是因为相关病历及医嘱和第二张清单一致。如果第二张清单是真实的,那么目前的病历也是真实的,而按照这一病历来看,医院的治疗没有问题。但先后两张清单改动32处,这让家属怀疑第一张清单更接近于原始材料,而根据这张清单的记录,用药肯定有问题。

  但医院认为,第一份结账单上有未经确认的字样,因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结账单,当时还没有完全将各项费用统计确认,只是先给家属一个大概的数据提出参考,之后还要打电话到各个科室进行确认。对此家属指出,既然是未经确认的,当天为什么要求结账,如果当天带了钱的话就按照第一份清单结了,那么也就不会有第二份“确认”过的清单了。

  【焦点五】

  为何有90支“铃兰欣”?

  “最关键的是在用药上。”家属说,在第一份清单中,用于治疗呼吸道等感染的抗生素“铃兰欣”数量为90支,共2151元,而第二份清单中,“铃兰欣”的数量降到了18支,费用为430元。这一项费用的前后差距是1700多元,而前后清单总额却只差了20多元。家属认为:“这明显说明了医院经过改动把账做平,也说明了第二张清单是假的。”

  医院解释说,之所以出现90支“铃兰欣”的情况,是因为“铃兰欣”不是常备药品,专家在经过会诊后,医院根据专家的建议,专门为患者购买了几个疗程的“铃兰欣”挂在他账户上,而18支则是患者真正消费掉的药品数量,而其它的变动也是以实际消费为准。但是家属要求医院给出90支“铃兰欣”的具体去向,并要求医院出具刘老先生所在6号床申请“铃兰欣”的凭据,医院对这两个要求称没有具体记录。

  家属还指出,从清单的打印时间来看,第一份是7月8日的8:47,第二张虽然是7月16日才拿到,但是单上打印的时间是7月8日的9:20,短短的半个多小时怎么可能将这么多条目全部核实确认?医院解释说,第二张清单的真实打印时间是16日,因为床位费、护理费等是电脑自动按照天数结算的,所以才把打印时间调整到7月8日。

  目前关于病历真假的事实,法院还在继续调查。

  快报记者 吴杰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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