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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琐事酿血案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5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湖北日报)

  刘效仁

  日前,北京某酒吧一刘姓员工因抢生意与人发生口角,于是叫来同伴将对方左手砍成残废。而昌平区一孙姓男子在公交车上因吸烟问题与一周姓乘客发生争执,竟找人将周某
一刀捅死。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仅最近个把月,北京市两级法院就审理了10多件因琐事而酿成的血案。

  生活中,诸如此类案件在各地都时有发生。笔者在互联网上搜索一下,看到因琐事而引发血案的信息,竟达434000余条,可见此问题有多么严重!那么,为什么一些琐事会酿成血案呢?分析原由不难发现,琐事酿血案的背后,多半有着荣耻是非观念的错位。

  一是错把脸面当尊严。人要脸,树要皮,人重脸面本不错。但是,有些人却把脸面与尊严片面地画上等号。遇事为了争脸面,不惜逞强抖狠,似乎这样就可守住尊严。殊不知,尊严的真谛是讲正气、重人格等,并非在于争脸面。逞强抖狠争脸面,恰恰容易失尊严,乃至于酿成大事端。

  二是错把傲气当骨气。人要有骨气但不可有傲气。然而有些人却傲气十足,凡事“老子天下第一”,并把这当做有骨气的表现。谁要是遇事对他略有不敬,他就耍脾气、抖威风,非把你整惨不可。不少琐事酿成血案,都与此有直接关系。其实,傲气非骨气。骨气是在事关民族大义和做人气节上不卑躬屈膝等,而不是在平常琐事面前恃强凌弱争高下。

  三是错把暴力当能力。有些人喜欢争强好胜不示弱,遇事动不动就挥拳头、使刀子,用暴力来压服对方,好像这样就可证明自己有能力。其实,动辄使用暴力,恰是外强中干的表现。琐事面前善于忍让,善于以柔克刚化解矛盾,才是真正有能力的表现。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难免会遇到矛盾、发生摩擦,此时,最需要的就是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团结互助为荣,以遵纪守法为荣,以严于律己、文明礼让为荣,而决不能荣耻错位,逞强抖狠,滥用暴力。须知,当人失去自制力之际,也是拳头、刀子失去约束力之时,因此而酿成血案,必然会害人害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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