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克黄金吊坠少了1.86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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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6:4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江消记者陈忠胜)一根标注7.8克重的足金黄金吊坠,竟然少了1.86克。日前,消费者李某把江宁某珠宝首饰店投诉到当地消协。 据李某介绍,半个月前,他以每克180元的价格,在江宁某珠宝首饰店买了一根重7.8克的足金黄金吊坠。事后,李某准备到另一个珠宝店换一款稍大一点的吊坠。在这家珠宝店复秤时,李某发现他的吊坠竟然比发票上标注的克数足足少了1.86克。李某随即找到了
经江宁区消协调查,李某在该珠宝店购买的吊坠属实,吊坠差1.86克的事实无误。江宁区消协当即指出,该店的这种做法属于欺诈行为,要求该店除了把原吊坠归李某,还须赔偿李某1404元。同时,工商部门没收了该店非法所得360元,并处该店540元罚款。 江宁区消协秘书长崔恒荣介绍,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一定要当面复秤,同时保存好购物发票,以便在保护自己的权益时有据可依。(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