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三无”玻璃非法转移涉案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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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5月29日讯 (记者杨春虹)因为涉嫌“三无”产品,101块汽车挡风玻璃被工商部门就地封存,但海口昌丰加油站却私自将一大半封存物移走。今天下午,海口工商部门再次来到位于丘海大道水头村村口附近的该加油站进行调查。 5月18日,一名消费者向12315台投诉,称该加油站要求车主加柴油时要同时购买机油和书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天,海口金盘工商所前往该站调查。在调查中,
工商部门今天向媒体通报,该加油站在涉嫌销售“三无”产品的同时,还超范围经营煤油,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查明该加油站发布的“霸龙重卡 东风乘龙”、“潍柴动力”等户外广告涉嫌未到工商部门进行依法备案登记,按《广告法》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