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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开销等同遗产数额 家人银行取款左右为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5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莫迪 姜伟)南宁市民孔先生的母亲去世后留下一本存折,里面有359元余额,却没有留下密码。这笔看似不大的存款却给孔先生带来许多的烦恼。

  虽然孔先生多次来到储蓄所欲支取这笔钱,可储蓄所却因制度所限,坚持让他做了公证方能取钱。可孔先生一算,发现他办遗产公证所需费用几乎与存折内的余额相同。

  孔先生的母亲黄老太去年12月去世。在清理母亲遗物时,孔先生意外发现母亲留下一本邮政储蓄的存折,里面有359元余额。因为不知道密码,4月1日,孔先生来到南宁市新华邮政储蓄所办理了挂失手续,当时经办的储蓄员告诉他,挂失7天后生效。

  4月10日,孔先生和老父亲来到该储蓄所,告知存折的主人已经去世,钱由家人来取。尽管孔先生带去了户口簿以及他和父母的身份证,但储蓄员却对他说,存折的主人不在了,这就成了一笔遗产,需要办理遗产公证才能取钱。

  几天后,孔先生到南宁市公证处咨询,获知办理遗产公证手续相当麻烦,比如需要一份他母亲生前单位的证明,而他母亲原单位在平果县榜圩镇,仅办这样一张证明,往返的路费就要100多元钱,这一来一去既费时又费钱,加上做这样一个公证至少要200元,合计下来也超过300元,这让孔先生觉得很不划算。

  5月27日上午10时,在记者的陪同下,孔先生带着相关证件和存折再一次来到新华邮政储蓄所。储蓄员坚称,不公证不能取钱,并称这是银行的规定。

  该储蓄所的赵主任解释说,如果在没有相关公证书的情况下支付了这笔存款,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上级是要给责任人处罚的。

  孔先生则认为,户口簿和身份证就足以证明他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何况这笔钱数额很小,即便取走了也不会生出什么枝节。赵主任就此解释说,户口簿只能证明孔先生和父母间的家属关系,并不能证明这笔钱就由孔先生或是孔先生的父亲继承,万一黄老太留下遗嘱,指定另外的人继承呢?孔先生对记者说,银行的规定没有错,但执行起来不应该过于教条,也要看实际情况灵活一些。这次取款未成,孔先生问:“存款如果一直不取,会有利息吗?”在得到肯定回答后,孔先生说:“等到利息足够支付公证费时我再来取钱。”编辑:韦怡作者:莫迪 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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