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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开封"齐哈二药"药品 市民凭购物小票可退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2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在我省遭受严查后,西宁市各大药店、诊所等地的“齐哈二药”药品已被清出。那么,目前市民手中如果还有以往购买的“齐哈二药”的产品,该如何处理,是否可到购买药店进行退换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5月27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西宁市西门附近一家药店进行询问,当记者问到这家药店是否曾经出售过“齐哈二药”生产的药品时,销售人员称曾经出售过,主要为婴幼
儿药品,但自从“齐哈二药”药品问题出现后,药店已经停售了所有该药厂的产品。当记者询问,消费者如曾在此购买过“齐哈二药”的药品,是否可以退换时,销售人员则称不能。

  随后,记者来到西宁市另外一家规模较大的药店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从未出售过“齐哈二药”药品,因此不存在退换问题。而西宁市春天大药房和振海医药超市的销售人员则表示,按照规定,消费者可持当时的购药小票及未开封的药品前来退换,而对于已开封的药品,药店销售人员称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通知,因此暂时不能退换。

  记者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如果市民手中有“齐哈二药”药品,只要没有开封,就可以凭购物小票前往购买药品的药店进行退换,但开封后的药品尚无强制退换的规定,因此建议市民将开封后的药品交往当地药监部门。 (作者:王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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