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见义勇为大学生凶犯分获死刑与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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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宋萌)昨天,见义勇为大学生被刺死案终审宣判。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库尔办江·于素云死刑、判处艾孜提艾力·玉荪无期徒刑,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古力纳尔·乌麦尔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4月29日19时许,新疆农民艾孜提艾力·玉荪、库尔办江·于素云与依马木·艾尔肯(另行处理)预谋后,在南三环路夏家胡同过街天桥上进行盗窃。当他们向行人周某下手
当晚,3人将实施犯罪的情况及作案所用两把尖刀的存放地点都告诉了依马木·艾尔肯的母亲古力纳尔·乌麦尔。后古力纳尔·乌麦尔将尖刀扔弃,致使尖刀灭失。 二中院审理认为,艾孜提艾力·玉荪、库尔办江·于素云伙同他人在秘密窃取公民财物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均应惩处。古力纳尔·乌麦尔明知是他人犯罪所用工具而故意扔弃,其行为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亦应惩处。 宣判后,库尔办江·于素云、古力纳尔·乌麦尔表示提出上诉,艾孜提艾力·玉荪表示服判。 案发后,秦某被市委组织部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被丰台区人民政府追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RJ1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