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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听证 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2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5月24日,自治区信访听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容县实地考察听证工作时,对容县实施的“阳光听证”试点工作两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2004年5月以来,容县实施“阳光听证”信访举措,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3月29日,容县又被自治区定为“自治区信访听证工作试点县”。为更好实施“阳光听证”工作,该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阳光听证”工作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试点乡镇和
机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他们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出台了处理信访案件实行“阳光听证”的办法,先后对涉法涉诉、土地、道路、水利等10起“老大难”信访重点案件,采用“阳光听证”的形式公开调处化解,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交流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使6起长期无休止进邕上京上访人员停诉息诉,起到社会平安和谐的“稳定器”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今年5月23日,该县采用“阳光听证”方式,就成功调处了罗江镇岑冲村巧村片群众与顶良村新田队的群打群伤纠纷案。

  2003年,罗江镇顶良村委会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决定修通四条村道,其中一条从顶良大桥通往岑冲村巧村片。为此,他们发动岑冲村巧村片群众集资投劳联合修路,巧村片群众人均集资30元,约9000多元,支持修建顶良大桥。2005年大桥建成后,顶良村请挖掘机钩路至岑冲村巧村片交界处。

  纠纷在缺乏沟通与协商时发生:2005年12月31日上午,岑冲村巧村片群众未和新田队协商,扩大修建道路至顶良村新田队交界处桥梁,因而毁坏了新田队塘冲口处的水渠,新田队群众出面干涉,阻止对方扩大道路修建而引起纠纷。

  今年1月1日,双方派代表到镇政府调解,不欢而散;1月4日,镇政府再次调解未果;1月9日,巧村片群众继续动工修路,双方发生冲突,幸被镇政府及时派员制止,未造成严重后果。镇政府对此次冲突事件作出了处理意见,但新田队群众拒不接受。

  2月3日上午,巧村片群众运修路涵管经过新田队,新田队20多人出来拦阻,再次造成冲突,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县公安局干警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制止,暂时平息事态。

  新田队群众对镇政府的多次调解、处理决定均不接受,多次上访到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法各部门。根据这一“老大难”事件的性质、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用“阳光听证会”办法调解双方矛盾纠纷,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由司法局牵头,从政法委、交通、土地、信访局、调处办等部门抽人加盟。5月22、23日,工作组在罗江镇政府召开阳光听证调解会,宣传平安和谐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最后,两村双方15名代表终于达成互谅互让的调解协议书,矛盾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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