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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改“订金” 一字之差避免5000元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29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邱莉云实习生朱晶晶)细心的消费者刘先生,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因据理力争将“定金”改为“订金”。果然,在后来出现的纠纷中,他避免了一笔5000元的损失。

  今年4月9日,家住江岸的刘先生在武展举行的房屋装修会上寻觅装修公司,后来与武汉一家知名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他逐条仔细阅读了合同条款,并将其中一笔5000元的“
定金”改为“订金”。除此之外,在刘先生的坚持下,合同中一些不合理的条款也有改动。

  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刘先生又发现装修合同存在其他问题,装修公司却拒退订金。

  为此,刘先生将装修公司投诉到了江岸工商分局。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自知理亏的装修公司无条件地退还了刘先生的5000元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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