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骷髅”抽烟吓坏夜行人 律师认为方式不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34 国际在线

  

“骷髅”抽烟吓坏夜行人律师认为方式不妥(图)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

  “我晚上遛弯儿到隆福寺附近,一个巨型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骷髅,差点儿把我吓死,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个公益戒烟广告。”29日,患有心脏病的李大爷对此事仍心有余悸。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设置这样的广告在手段和方式上并不妥当,有背该广告的公益目的。

  29日19时许,在李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隆福大厦南侧的东四西大街。此时,夜幕还未完全降临,可某大楼面向南一侧百余平方米的屏幕上,四翻面的广告已经开启。记者看到,前三幅公益广告并无任何可怖之处。可此后,突然一个巨型骷髅出现在屏幕上,着实吓了人一跳。定睛看去,这个骷髅人形一手拿烟,一手举着打火机,在其右侧是中英文的“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居民及行人在心理上对此广告都有抵触。“这里是我每天下班的必经之地,为了不看到这个骷髅,我一个人的时候都绕着走。”一名赵小姐说,昨天她是在男朋友的护送下,才壮着胆子从这里经过的。

  记者欲就此事采访市工商局广告处等主管单位,但都被婉言拒绝。经多方联系,中国广告协会的一位姓晁的工作人员说:“这个广告是出于公益目的,而并非出于商业和恐吓意图,所以是可取的。”

  “此广告的设置目的是好的,是出于公益考虑,但在手段和方式上不很妥当,”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提出了不同见解,“这种图案被放大后,可能会导致不良影响,与起初的公益宣传目的有所违背。”她说,如果有人因此导致心脏病等疾病,有关设置单位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记者 白明辉)

  来源: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