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一银行职工为离婚伙同他人监守自盗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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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重庆5月29日电(记者朱薇)为了支付给妻子的离婚费,重庆垫江县一银行职工竟铤而走险将储户15万余元的存款骗取。这名监守自盗的银行职员日前被垫江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005年5月期间,唐波与妻子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纠纷而闹离婚,但其妻子要求给付人民币10万元。唐波利用其身为银行一分理处柜员的工作之便,窃取了储户存款资料后,
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唐波属国有事业单位职工,系国家工作人员,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刘岗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时责令唐波退赔给银行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5万余元,责令刘岗退赔给银行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