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丈夫停付医疗费 老父替女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7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妻子胡某患上重病,丈夫夏某扶养了一年多后,不愿再担当丈夫角色,胡某的老父为此上公堂替女儿讨说法。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扶养关系纠纷案,一审判令夏某支付胡某各项费用共计6500余元。

  永嘉的夏某与胡某于1993年底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3年,胡某突然发病,经多方治疗未愈,后被诊断为癫痫伴发精神障碍。胡某患病后,夏某曾照顾胡某,自2004年
3月胡某回娘家生活后,夏某支付生活费至2004年底。2005年2月,夏某以胡某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致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而后又申请撤回了起诉。夏某提起离婚诉讼后便不再支付医疗费及生活费。今年2月,胡某的父亲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夏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扶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鉴于胡某的疾病能否治愈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对其起诉后尚未发生的费用不宜先行判决,只处理起诉前已经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妥。因此,法院对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胡某的相关费用作了上述判决。安候曼青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