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愤毁掉60亩剑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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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博白讯 符某某为泄愤报复,竟然伙同部分村民砍毁一国有农场种植的60亩剑麻。经博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今年5月18日,符某某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6050元人民币。 今年46岁的符某某是博白县东平镇六某村村民。近年来,因山岭权属问题,符某某等村民与广西农垦国有桂南农场之间产生了一些摩擦、纠纷。2005年3月,该农场准备在该场
但事件并未就此平息。5月8日,该场职工又发现牛佳岭、猫皇岭上被六某村的部分村民种上不少速丰桉树苗。5月30日,原合江镇政府又对那些村民发出停止侵权通知书。7月29日8时许,该场又组织员工到牛佳岭、猫皇岭上将岭上的速丰桉树苗进行清除。符某某闻讯后伙同一些村民手持铁铲、扁担等前来阻挠,符某某还扬言:“你们拔我们的桉树苗,我们就毁掉你们的剑麻”。当日中午11时左右,符某某手持长柄勾刀伙同持其他工具的村民,趁该场的员工收工离开山岭后,窜到方冲大岭、方冲细岭、过路平岭、拐麻岭上砍毁了该场的60亩剑麻,直到该场的员工赶到,符某某等人才慌了手脚,匆忙逃离现场。经物价部门估价,被砍毁了的剑麻价值人民币106050元。 案发当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即进行立案侦查,2005年9月14日,符某某在合江街一杂货店被民警抓获。 (杨小龙 刘强)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