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钓”友盗窃活该“约”到民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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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0:3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暂住锡城租赁屋的重庆籍“三进宫”者冉某,分别以男性和女性身份在网络登记后,通过QQ聊天,将网友诱至江阴实施盗窃作案长达大半年。近日,根据报案人提供的QQ号,江阴警方顺利将其“钓”到江阴后抓捕归案。 26岁的冉某6年前到江阴谋生,但生性好逸恶劳的他为谋钱财想到了盗窃。当年6月因盗窃被法院判刑2年;2002年又因诈骗罪被判劳教1年零6个月;2004年5月又因盗窃被张家
近日,冉某以女性身份约一名网络“好友”到江阴开房。当男网友欣然如约后,冉某自称是那名女网友的弟弟。他告诉前来赴约者,“姐姐”过两天就到江阴。 随后,两人到江阴市区某宾馆开了个房间。第二天早晨,趁男网友洗澡时,冉某借口买早饭,将网友钱包中的300元和放在枕头边的手机偷走。发觉上当后,网友随即报了案。江阴公安民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通过网络聊天,慢慢“钓”起了冉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热聊”,冉某居然约民警到江阴见面。当冉某兴冲冲地从无锡赶至江阴西门汽车站时,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抓个正着。冉某交代,从去年10月开始,他通过网络聊天作案7起,总案值约万余元,足迹遍及苏锡常地区。 (澄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