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严查3起非法占地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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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1:35 云南日报 | |||||||||
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获悉,杨莲英、周德学、赵威霞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了解,杨莲英、周德学、赵威霞3人擅自与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四甲村委会二组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租用土地发展养殖兼木器家具加工,租期均为20年。其中,杨莲英租用27.1亩,并将所租用的土地填土21.1亩并建盖了房屋。周德学租用12亩,在所租用的土地上建盖了7000平方米左右的厂房。赵威霞租用10亩,在所租用的土地上建盖了6000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对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其停止违法行为,但3名当事人不听劝阻,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继续顶风违法将厂房施工完毕。经昆明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定,3人的涉案土地属耕地,耕作层已破坏,地上建有永久性建筑。 杨莲英、周德学、赵威霞3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用于非农建设,且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分别超过10亩,其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2005年5月30日,昆明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将这3起案件移交官渡区司法机关。经法院审理,对3名当事人作出上述判决。 据业内人士介绍,对这3起违法案件的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拉开了昆明市新一轮依法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序幕,并开创了昆明市国土资源管理史上的先例,也表明了政府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严正态度。 和光亚(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