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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气得我肝痛,得赔”警方拒绝一男子无理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1:54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孙娜

  25日18时许,一男子和儿子来到哈市香坊区司徒街上的一家烧烤店吃饭,席间,父子俩与饭店老板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哈市香坊大街派出所民警赶来进行调解,男子以自己气得肝难受为由,要求对方赔偿治肝病费用。经过公安医院检查证实,该男子的肝硬化已有七八年,因此警方没有支持该男子的无理要求。

  25日18时30分许,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司徒街上的一家烧烤店,发现老板和服务员与在此吃饭的父子二人发生争执,其中父亲的头部被打出个口子,鲜血直流。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到,该名男子和儿子一起来吃烧烤,席间,该男子责怪服务员将肉串烤得太辣了,要求重新烤。服务员非常不情愿,于是双方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该男子的头在争执中被打出了一个大口子。于是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

  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意见,由烧烤店支付800元的医药费作为赔偿。但第二天一早,该男子再次来到派出所要求重新调解,理由是自己的肝部出现严重反应,要求对方支付治肝病的费用。随后,警方出具验伤单,要求该男子去公安

医院验伤后才能确定。经检查,该男子七八年前就患有肝硬化,此外无异常情况。警方没有支持该男子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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