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率先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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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3:0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5月30日消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蓝剑 黎鲍)四川省宜宾市政府日前公布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如果出现未能及时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等24种不履职或履职不力的行为,一把手将受到问责。 暂行办法规定,区县政府行政正职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其他单位行政正职,在所
问责方式包括警告谈话直至免职等六种方式,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