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房贷,就让你大房变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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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5:01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顾建国郭颖)恶意拖欠房贷的“老赖”们要小心了,如果再拖欠房贷不还,法院可能拍卖抵押的房屋,拍卖得来的钱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还可能把你大房子变成小房子。记者日前从黄浦区法院获悉,为解决房贷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黄浦区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司法解释,将在全市率先推出房贷案件执行新举措——强制执行恶意欠贷者的“唯一住房”,具体有3种方案。
■第一种是“租房方案”,由银行提供一套住房供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租住,待抵押房屋中的所有户口迁出后,法院就可以依法将抵押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房屋3次流拍则归于银行以抵债),被执行人租住房屋所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抵押房拍卖、变卖款中优先扣除。此方案适用于“欠估相当”的情况,也就是被执行人拖欠的款项与房屋评估下来的价值相差不大,这样既能满足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居住权益,又能保证银行低风险实现债权。 ■第二种是依据评估结果,抵押房的价值远远高于被执行款项,可用两者的差价为被执行人购买一套相对小的房屋,供其及其家属居住。比如说被执行人拖欠抵押贷款20万元,而其抵押房屋评估下来值50万元,法院将与被执行人签署协议,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期限,让其自行购买一套30万元以下的房屋,所需资金由银行先行垫付,待抵押房屋拍卖、变卖后归还银行。 ■第三种是针对被执行人消极对待买房方案,由银行购买一套房屋提供给被执行人。法院通过一定的程序,即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对抵押房作出拍卖裁定,并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交付抵押房屋的通知,按照规定给被执行人以6个月的宽限期后,强制将被执行人由抵押房屋迁出到银行为其提供的房屋内。 按照既定方案,从5月24日开始,黄浦区法院对40余件房贷案件进行集中上门执行。传唤15名被执行人到庭,并通知10余名当事人旁听,对其中12名被执行人当庭发放了抵押物拍卖裁定和限期迁让通知。不少当事人通过旁听了解了法院的下一步措施后,主动表示会想方设法尽快还清贷款。 【新闻背景】 据黄浦区法院提供的数字表明,该院今年头5个月的房贷执行案件收案数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水平,房贷执行案件激增的原因来自市场波动、个人诚信缺失和审查监管不力等多个方面。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18日,该院收到房贷执行申请148件,而去年的收案数量为146件,今年头5个月的收案量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水平。仅今年4月份就收案37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倍多。 执行法官通过几种类型的案件,分析了房贷执行案件激增的原因,首先是近两年的房市持续走高,刺激市民的购房热情不断膨胀,不少市民将目光转向银行贷款,以满足投资和自住需求。一旦房市发生波动,贷款人6个月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房贷风险随之发生。 其次,房贷案件中被执行人“恶意拖欠”贷款占相当大比例。不少借款人购房时掺杂投机因素,贷款购置多处房屋导致后继还贷无力;也有人是抵押亲戚朋友的住房,或者自买自家房,名为房屋抵押贷款,其实贷款用于个人消费,这种恶意拖欠贷款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对于“恶意拖欠”,还有部分借款人属于“善意拖欠”,属于遭遇突发变故导致还贷困难,比如因病、致残、意外死亡等情况发生,或婚姻状况发生变故致使违约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