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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中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2:15 中国西藏新闻网

  董泰

  近日,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地县两级法院的工作实际,出台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平安乡村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两级法院将从四个方面着手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利益和农牧区社会局势稳定。两级法院将从处理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司法公正的高度,深刻分析发生涉法上诉及缠诉、闹诉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依法、依政策、依程序办事,严厉惩治上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执行刑事审判政策,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乡村建设创造和谐安定的环境。一方面,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对带有黑恶性势力性质的团伙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从严从重惩处;另一方面,坚持惩罚罪犯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刑事审判思想,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初犯、偶犯和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适当多判处些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

  三是继续加大对涉农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有效调解农牧民群众内部矛盾,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从解决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对涉及农牧民群众的案件均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并慎用当庭宣判;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平解决矛盾与争端,避免因纠纷的扩大与激化而破坏农牧民群众之间的团结友爱。

  四是继续采取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的方式,深入农牧区开展法制宣传,逐步增强农牧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两级法院将结合“五五”普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基层法院将继续采取并不断改进巡回办案、以案讲法、送法下乡、案教结合的工作方式,提高对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教育效果,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一个法制观念强、文化意识浓、社会秩序好、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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