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参照考生综合素质,同分按等级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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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6: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崔婷记者钱红艳) 今年考分不再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了。市教育局昨天透露,今年中考,我市将在初中毕业生中首次试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进行评价,并将以此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参照依据。 据了解,今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用A、B、C、D四个等级(即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显示,在高中招生录取时作为参照依据。具体参照方法为,在统招生录
而评价过程将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三项结合的方法。首先是学生对自己3年来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并按评价项目评分以确定等级。 除了给自己一个分数,学生还要给同学打分。据了解,每个班级会成立8—12名学生组成的学生评价小组,对照综合素质评价的要素,讨论后亮分。而教师的评价则由班主任牵头,组成5位教师的评价小组,给全班每一个同学按评价项目进行评分,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所占的比重都是20%,教师占60%。 根据规定,受到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受到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还没有撤销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原则上为“不合格”。 另悉,目前评价工作已在全市各中学全面展开,下月20日左右学校将向学生和家长明确解释并公示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学生或家长,可以向班主任或学校申述,班主任或学校会组织复议。(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