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坠砖砸伤瓦工案昨审结 四住户不出庭被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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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6:4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去年十运会期间,一瓦工钱某在为南京一小区楼房做出新工程时,被楼上突然坠落的砖块砸中头部而受伤。该瓦工出院后,将该居民楼2楼以上的住户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8000余元。昨天,该案在南京白下区法院审理结案。 昨天4名住户虽经法院传唤,却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并未作答辩。被告之一王某则辩称,钱某被砸的实际位置与其所住楼的位置不是垂直线,故砖块不可能“倾斜”
法院认为,由于2楼-5楼住户均未到庭举证证明无过错,故四被告均有可能为坠落砖块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因此判决钱某的各项损失费由四家住户承担。(杰夫周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