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饮料内投毒敲诈生产厂家 孟某终获刑九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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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9:04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孟某向饮料内投毒,并以此向生产厂家敲诈,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孟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孟某用捡到的身份证办理了两张移动电话卡,之后于2005年4月至7月间,数十次给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打电话,称要在这家公司销往西宁市各大超市的饮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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