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死强奸嫌犯 死者家属提出50万元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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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1: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因涉嫌强奸14岁女中学生,甘肃男子李旦旦遭到派出所警察拷打。次日上午,李旦旦死于自己家中。昨日,死者家属已向公安机关提出50万元的国家赔偿。 2004年10月10日13时许,李旦旦在甘肃庄浪县一马路边将同村正在读初中的女中学生小雪(化名)强奸。被路人当场抓获后,李旦旦遭到闻讯赶来的女学生家属的围殴。3个小时
经法院查明,李被带到派出所后,遭到该派出所所长和办案警察多次持警棍拷打。其间,李旦旦被吊在派出所后院树上,并被脱掉裤子,其下肢和臀部遭到橡胶警棍多次击打。当晚9时,派出所所长贾满运见李旦旦伤势严重,才通知其父母将其领回家。 次日上午11时,李旦旦在自己家中死亡。案发后,参与殴打的警察朱自平将使用过的橡胶警棍烧毁。之后,公安机关对李旦旦进行死因鉴定,结论为正常死亡;而检察机关再次鉴定,得出系外力打击致死的结论。之后,警察朱自平和派出所所长贾满运因涉嫌刑讯逼供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5年12月,法院审理后认为,朱自平、贾满运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持械殴打犯罪嫌疑人,并造成嫌疑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至于两被告辩称李旦旦在被带回派出所之前遭到群众殴打,他们不应对其死亡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法院予以采纳,并酌情对两被告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分别判处朱自平、贾满运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我是在所长贾满运的指使下打了被害人,认定我为主犯不当,应当宣告我无罪。”宣判后,朱自平和贾满运不服一审判决,均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据了解,目前,死者家属已向当地公安局提出50万元的国家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