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民警今领新证(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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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1:35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尹娜 通讯员李鹏 李清琳)今天,全国公安机关开始陆续配发统一人民警察证,这在新中国公安史上是首次。市公安局公安和平分局上午举行首发仪式,向本市100名人民警察代表配发全国统一人民警察证。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用半年左右时间分批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东、陕西两个省公安机关将从5月31日起率先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证。到年底之前,各地原有警察身份证件可以继续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一律使用新的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各地自行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停止使用。 民警证件在全国始终没有统一 公安民警证件在新中国成立后始终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都纷纷制发了本地公安民警证件,在名称、式样和管理方式上都不尽一致。这样在客观上,既不利于民警跨省区开展警务活动,也给群众准确辨别民警身份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国际警务合作日益频繁,作为中国公安民警的“门面”,警察证件应当规范、统一越来越成为公安机关内外的共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