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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系列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1:35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孙诚)本市对下乡支农的高校毕业生推出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

  优惠政策包括: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可直接录用服务期满且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区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应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和专业对口原则,拿出1/3左右的空缺职位,专门吸纳本区县服务
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的,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对待,适当增加分数,优先录用;在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拿出适当数量的乡镇招考职位,专门用于招考本区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为其保留2年学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我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视同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按我市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个人账户,补缴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个人担负。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服务期满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继续存放在原服务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可转至本市其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免收服务费,直到落实就业单位。其户籍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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