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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带走列车灭火器被打者被要求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1:54 黑龙江日报

  王梅娜

  本报30日讯今天,哈市市民刘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我在火车上无故被打无人管,现在反而要我赔偿殴打中丢失的灭火器,我该怎么办呀”。

  11时30分,记者在从德州开往哈尔滨的1546次列车上见到了刘先生。只见刘先生的
左眼又青又肿,脚上穿着一双拖鞋。刘先生说:“我的眼睛是早上被那伙人打坏的,鞋也被他们扔了一只,只好穿拖鞋了。”据刘先生讲,他和爱人从德州坐火车回哈尔滨。6时左右,火车到了双城站,这时一大帮人上了火车。奇怪的是,这些人不是从列车员开的门进来的,而是自己用钥匙将另一侧的车门打开后进来的。后来,据19号车厢的列车员说,他们是通勤职工,都配有列车门的钥匙。一群人上车后,其中4人来到刘先生的座位前,要求他让座。刘先生指着旁边的一个空座表示可以坐。但那4个人不同意,其中一人将刘先生从座位上拽起,刘先生在挣扎中碰到了车厢内的灭火器,就顺势把它抓住了。其他人见状一起拽刘先生的手和脚,刘先生则抡起灭火器反抗。4人将灭火器抢下后带下车跑了。此时,列车即将开动,刘先生没有追下车。在争斗中,刘先生的一只鞋被拽掉扔了,衣服也被撕破了。

  列车开动后,车内的消防员要求刘先生赔偿灭火器钱800元,刘先生认为,灭火器的丢失是那4个通勤职工殴打他造成的,应该找到当事人共同解决问题。但是乘警表示,殴打事件发生在双城火车站,应该移交给双城解决。目前,刘先生已到达双城火车站,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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