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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干部为黑社会头目说情受贿10万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1:54 黑龙江日报

  陈宝琨 刘广安 李绍鹏

  本报讯徐某身为原黑龙江省公安厅纪检委纠风办干部,竟给开赌场的黑社会组织头目说情,为此一次性收取对方巨额贿赂10万元。经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近日,哈市南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

  2004年7月,哈市检察院接到在押人员的一封署名举报,反映省公安厅纪检委纠风办正科级干部徐某,因替他人开设赌场说情,收取对方贿赂10万元。哈市检察院反贪局经缜密侦查,在徐某拒不供认涉嫌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大量确凿的证据,仅用二十天时间,侦破了这起“零口供”案件。

  经检察机关侦查证实,2000年正月初二,七台河市个体老板张凤祥约请徐某来该市,并委派司机解某专程到哈尔滨接徐某,请求徐某帮助解决其在该市开设的赌场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封一事。次日,徐某利用职务便利,并当着张凤祥的面,给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打电话说情后,徐又向张凤祥承诺:以后的事儿由他负责沟通。为表示酬谢,张凤祥送给徐某人民币10万元。当日,徐某携赃款由解某开车同妻子戚某回到哈尔滨。三天后,张凤祥开始在该市勃利县开设了一家赌场。同时,检察人员还查明,徐某在1999年12月,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为在七台河市开设赌场的黑社会组织头目张凤祥办理了黑龙江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证。

  2003年8月,张凤祥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被公安机关打掉,张被省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06年5月11日,哈市南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为张凤祥牟取非法利益,而收取张10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徐某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惩处,以受贿罪判处徐某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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